105.06.17
下午四、五點,讓孩子吃「一點」!
作 者:彭立行營養師
而餐與餐之間的間隔以4-5小時為宜。
學童於學期中,每日多半會在上課前吃完早餐,中午跟隨著學校的作息用餐,所以每日早午餐都有固定的進餐時間。但是吃晚餐的時間就亟需要家長們留意了,若是以間隔4-5小時來計算,中午吃完飯大約12:30,那麼到了下午4:30-5:30時理論上就該讓孩子吃晚餐了,此時若是不能用餐,就應該要供應一份點心給孩子食用。
一般朝九晚五上班族父母下班時間約為6-7點,所以若是家中沒有其他人力可協助晚餐供應,照料孩子用晚餐時多半已經晚上7、8點了,所以若是家中孩子用餐時間較晚,建議您在下午4-5點時應供應一份點心滿足孩子的生理需求,並留意8-9點用餐時進食的內容。
以下為營養師的建議
11-12歲每日熱量需求約1950-2250大卡,取平均值以2100大卡/日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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